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智能监管平台系统项目磋商公告
2025-01-10 10:47采购办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智能监管平台系统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智能监管平台系统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3、委托代理编号: HNMS-CZCG-2025-002
4、采购项目预算:490000.00元
o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þ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 固定总价 o固定单价 o成本补偿 o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o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o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 / %;
o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490000.00 |
490000.00 |
合同约定 |
包详情:
包名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智能监管平台系统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说明: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妆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 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o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 1 月 10 日起至2025年 1 月 17 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铭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北路53号八一小区电梯3栋303)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加章公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现场获取。
5、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一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3、开标地点:湖南铭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北路53号八一小区3栋303)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 ,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 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湘财
购〔2019〕 20号)规定, 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地址:郴州市健康路8号
(3)联系人:李宁
(4) 邮 编:423000
(5) 电话:18169352228
(6)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铭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北路53号八一小区电梯3栋303
(3)联系人:曾琴
(4) 邮 编:423000
(5)联系电话: 0735-7638198 18175595312
(6)电子邮箱:/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 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
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 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 , 填写“无” ):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 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 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 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 日期 ;有
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