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专刊|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告病友书
2020-02-10 00:00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告病友书
尊敬的病友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对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信任!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您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向所有来我院就诊的病友、家属、陪护及探视人员告知如下:
1、我院24小时正常上班。
2、为加强疫情防控,所有病友及家属请从门诊大厅的正门进出,其他出入口暂时关闭。请前来就诊的病友及家属的车辆停放在医院对面的钻柜停车场。
3、我院不是郴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但承担预检分诊工作,设有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隔离病房设在北院(原下湄桥五医院)。
4、我院在门诊大厅门前设有预检分诊处。所有来我院就诊、住院的病友、陪护及探视人员均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主动到医院预检分诊处接受预检,监测体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否则不得进入。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务必第一时间如实告诉预检分诊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将优先引导其至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医生会按照国家相关诊疗指南和工作流程进行处理,请大家不必恐慌。
(1)发热患者(体温37.3度及以上);
(2)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一省八市”的人员,即湖北省、广州市、深圳市、南昌市、温州市、杭州市、台州市、信阳市、南阳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一省八市”的人员,即湖北省、广州市、深圳市、南昌市、温州市、杭州市、台州市、信阳市、南阳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者。
6、医院建议就诊患者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一般限1名陪同人员,住院患者告知亲朋好友不要来医院探视。
7、住院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请不要参与串门、聚众聊天等聚集性活动,除必要外出检查治疗,请不要离开病房,减少交叉感染机会。出院患者请务必听从医护人员的健康防护指导。
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敬请各位遵守上述告知,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服从医务人员的协调安排,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